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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小企业财务不规范、信息不充分。多数有融资需求的中小企业,由于人手少、业务压力大、财务专业人员多处于兼职状态,没有精力了解融资信息。即使接触到金融机构,也会因为财务报表不规范,给企业融资增加困难。

(二)传统信贷产品尚未不能适应企业的需求。从贷款品种来看,长期权益资本信贷供给严重缺乏,绝大多数高新技术企业获得的银行贷款期限多为1-3年,但实际上这类企业最为缺乏的不是短期贷款而是中长期贷款和股权融资。担保公司担保、抵押、质押仍是主要担保方式。据调查61%的中关村科技企业认为专利对获得贷款没有帮助,这使无形资产丰富而实物资产缺乏的企业,也很难获得所需要的融资。

(三)考核激励以及不良资产核销机制尚需完善。一方面,考核机制和业务流程落后,不能充分调动信贷人员挖掘中小企业需求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不良贷款核销仍是束缚中小企业贷款增长的重要因素。中小企业信贷的特点是风险高,以收益覆盖风险原则来经营,不良资产自然会较高。如果没有适应中小企业信贷的不良资产核销机制,也会束缚拓展中小企业信贷的积极性。

(四)传统金融机构缺少专业信贷人员。在中小企业中,总有一些企业是符合发展方向、有发展潜力的。比如成功上市的阿里巴巴集团,在成长之初,不仅从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难以获得资金,从国内创投等一些新型金融机构也难获得资金支持。这不是金融机构不想给这样的企业发放贷款,而是苦于没有专门人才、也没有激励机制去挖掘这样的企业。只能靠抵押、担保保障贷款安全,信贷模式远落后于经济发展和技术革新了。

 (五)新型金融机构发展仍然不足。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先后推出了小贷公司、村镇银行、典当行、投资公司、创投基金等准金融机构,特别是近年兴起的P2P、众筹等融资平台机构,使得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极大拓展,大大提高了中小企业融资的可得性,缓解了融资难。但是总体看,离完全市场化的金融机构进入、退出机制尚有很大差距,真正市场化的供求对接机制尚未形成,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仍然受制于金融机构的发展和金融改革的推进。

(六)政策性担保机制尚未充分发挥作用。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规范、有意愿参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的政策性担保机构很少,造成市场供需失衡,难以形成有效的政策性担保机制。

(七)信用中介发育及专业水平不足。相对于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仍未发挥出专业优势,而且存在重复评级的现象。不同银行、不同评级公司、银行与评级公司之间对同一企业的信用评级不能通用,企业换一家银行申请贷款需要重新评级,造成人力物力浪费。专业价值评估机构采取的评估方法,在参数、方法上均存在较大差异,很难与银行达成风险共。而对于国外的知识产权尤其是在国外获得的专利权利,评估程序更为复杂。多数律师事务所有关知识产权的专业水平多停留在理论层面,与实际操作有较大差距。

(八)政策机制及效率有待提高。中小企业服务部门仍存在职能重叠,政出多门的情况,比如担保行业主管部门不明确,政策性担保公司职能定位不清。有的地方重复设置担保机构,造成资金分散,担保能力减弱。比如知识产权登记制度政出多门,各登记机关所发布的登记程序内容、登记期限和费用都不尽相同。一笔版权质押登记一般需两三个月,严重脱离贷款业务实际需要;如果是两项以上的知识产权共同出质,登记程序则更为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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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争春

王争春

69篇文章 4年前更新

经济学者。长期在金融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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